政策依据:昆政规(2012)13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
(二)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
(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七)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至(七)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在昆工作)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申报材料:
1.《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二张。(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在一张A4或16K纸上正反页打印)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地派出所审核确认的户籍材料)
4.学历验证报告(可在正式申报的同时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到诚信认证窗口办理)。 5. 凡申请调入人员需提供外地户口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江苏省范围内户口的可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和调动人员情况表(工作单位已盖章)到昆山公安局城北的临时办公处盖章(昆北路和萧林路交界口向北500-600米处,电话:36866503)。
6. 调动人员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和复印件。 7. 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结婚证或离异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除以上材料另需昆山市户口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调入地村(社区)、街道、镇计生办逐级盖章,表格见相关附件下载】。  ※允许配偶(在昆工作)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①配偶需要随迁的提供本说明中申报材料所列的各项资料。 配偶不随迁的,提供不随迁的书面声明,单位在职证明或者失业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及子女《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符合受理条件的还需要提供已参加保险记录(可凭个人身份证至社会保险中心五楼综合科办理,电话:57501511,或登录昆山市社会保险服务网打印缴费清单)。 9. 在昆山有自购房产的提供本市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共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程序:
1、    拟引进人才可登录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hrss.gov.cn)或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网站(www.ksrlzy.gov.cn)进行网上预申报;
 
2、    通过预申报的人员,可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式申报引进材料;
 
3、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网站(www.ksrlzy.gov.cn)公布名单;
 
4、    拟引进人才至人力资源市场调动受理窗口领取商调函,引进人员需持商调函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及开具行政介绍信,介绍信随档邮寄或自带都可以;(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商调函复印后留存备用);
 
5、    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引进人员携带行政介绍信和人力资源市场档案中心(306室)出具的到档证明至2号调动受理窗口领取昆山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及和干部调动申报户口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档查询:55137311)。
 
6、    引进人员持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再到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7、    引进人员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引进人员与调入单位签定的《昆山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书》和《人事代理档案代管合同书》到人力资源市场调动受理窗口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户口关系接转、合同鉴证及人事代理手续;
 
8、    引进人员户口可迁入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册,交验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后,出具落户通知去吴淞江派出所落户;
 
9、    调动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对于情况特殊的,适当延长审批时限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调 入 人 员 至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办 理 户 口 准 迁 证 的 说 明 持调动窗口开具的『申报户口的通知』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昆山行政服务中心(前进中路219号)三楼公安局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职称办理的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落到所购房产的还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结婚证,如房屋产权为父母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⑤有随迁家属子女的需提供家庭人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同时还需提供随迁人员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户口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自购房产的,到房产地的派出所落实户口以后,提供昆山户口本与人事代理合同至本窗口办理人事代理;需落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提供①人事代理合同、②《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③准迁证、④户口迁移证。
 
 
电话:0512-55137206    联系人:马先生    0512-55137205   联系人:姜小姐
 
受理窗口: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调动窗口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人才引进人员计划生育审核注意事项
 
迁入人员需提供:①《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原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生育一个孩子的由镇级计生部门盖章;依法生育两个孩子的由县级计生部门盖章。)②《昆山市户口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③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自购住房者需提供房产证
 
各区镇人口计生部门户口迁入地址及联系电话:
各区镇人口计生部门 |
地         址 |
电  话 |
开发区人口计生办 |
开发区白墅路1006号 |
57704002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综治中心计生窗口   |
北门路757号 |
57561701 |
花桥镇人口计生办 |
花溪路493号 |
57691291 |
张浦镇人口计生办 |
茶风街2号张浦医院里面 |
57456016 |
周市镇人口计生办 |
新浦路360号 |
55000917 |
陆家镇人口计生办 |
童泾路158号中国银行旁 |
57678629 |
巴城镇人口计生办 |
苇城路 巴城镇医院内 |
50125113 |
千灯镇人口计生办 |
秦峰南路1000号华新公司对面 |
57462136 |
淀山湖镇人口计生办 |
淀兴路810号淀山湖医院3楼 |
57482438 |
周庄镇人口计生办 |
锦周公路全旺路段 |
57215776 |
锦溪镇人口计生办 |
长寿路锦溪医院西侧 |
57232399 |
相关附件下载:
《调动人员情况表》(在一张A4或16K纸上正反页打印 )
《昆山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昆山市户口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未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活动记录》
 吴淞江派出所地址
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doc
个人集体户口挂靠协议书.doc
个人集体户口挂靠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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